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关于推选2024年度区、市级中小学幼儿园
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部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大力促进德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实效化建设,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区局决定面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选树一批“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典型,进行表扬,并择优推荐市教育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长效机制,激发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推荐标准和名额
(一)优秀班主任
1.推荐数量:市级优秀班主任评选,各单位限推1人;区级优秀班主任评选,各单位限推1人,超过60个班的学校限推2人,超过90个班的学校限推3人。
2.推荐范围:全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从事5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的现任班主任。
3.推荐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争当“四有”好教师,努力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品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学生思想工作,学生满意、家长放心、同行认可。
(3)有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注重对班主任工作的思考与创新,具有较为典型的班级管理特色。
(4)市级优秀班主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在市级及以上班主任优质课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班主任能力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成绩;所带班级荣获市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或优秀少先队集体称号;积极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读书辩论、研学实践、文明风采、志愿服务等思政德育类教育活动,并获得奖项者。已获评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的,不再推荐市级优秀班主任。
(5)区级优秀班主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在区级及以上班主任优质课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班主任能力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成绩;所带班级荣获区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或优秀少先队集体称号;积极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读书辩论、研学实践、文明风采、志愿服务等思政德育类教育活动,并获得奖项者。
(二)优秀德育工作者
1.推荐数量:中小学各单位限推1人;各局属幼儿园、中心幼儿园各单位限推1人。
2.推荐范围:全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分管思政德育(含思政课建设)工作的校级领导、德育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等从事3年及以上德育工作的人员;各级教育部门从事德育管理和研究工作3年及以上的人员;全面落实教书育人“一岗双责”制度,在全员育人导师制等“三全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员工。
3.推荐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重视并积极投身“三全育人”工作。
(2)认真学习、研究、掌握国家、省、市有关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履行立德树人的岗位职责,落小落细落实德育教育各环节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3)具有较强的德育工作领导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积极探索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精心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富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的德育活动,德育工作成效显著。
(4)分管工作期间,学校团体或个人在德育工作领域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者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组织成立以校长(园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进行评审推荐等工作。
(二)制定方案。各学校、幼儿园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评选推荐办法,经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实施。
(三)组织报名。各学校、幼儿园在广泛宣传和动员的基础上,将评选通知传达到本单位全体班主任及教职员工。
(四)民主评议。各学校、幼儿园对符合评选推荐条件的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参加评议的人数不少于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80%,民主评议票赞成票应达到80%以上。
(五)推荐评选。各学校、幼儿园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综合考察、评定、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到区里。
(六)公示表扬。区局严格按流程对各学校、幼儿园推荐的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人选进行审核评选。确定为正式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扬。
近三年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学生或学生家长评议不满意率超过20%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损害学生利益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5.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目标的;
6.参与或从事有偿家教以及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7.有其他违反师德规范言论和行为的。
四、材料报送
(一)推荐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需提报事迹材料1份。事迹材料要求以强化学生思想引领、规划实施班级建设、组织开展班级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注学生全员发展、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以及个人专业成长等为切入点,以生动鲜活的育人故事,彰显班主任人格魅力,体现班主任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情怀,内容真实、文风质朴、情感真挚,字数3000字以内。
(二)推荐为优秀德育工作者的干部教师需提报德育实践案例1份。德育实践案例要围绕管理育人重点任务或举措,聚焦某一方面突出成果,认真凝练有效举措和方法,体现典型做法和模式,应包括思想认识、具体做法及措施、特点及成效等要素,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内容详实,切勿写成工作总结,字数3000字以内。
(三)电子材料报送。《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汇总表》(附件1)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推荐人员基本信息表电子版(附件2)、班主任事迹材料电子版或德育工作者德育实践案例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学校+姓名+类别名称,如“XX小学张三班主任事迹材料”或“XX小学张三德育实践案例”。普通中小学材料请于5月15日(星期三)16:00前,以学校为单位打包发送邮箱:qdxhadeyu3265@126.com。幼儿园材料报送学前教育发展部田凯旋即时通。
(四)纸质材料报送。《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汇总表》(附件1)盖章版、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校长签字、单位盖章)、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学校为单位装档案袋,于5月15日(星期三)16:00前,普通中小学材料报教科院课程研究中心517室(西海岸中学12号楼);幼儿园材料报学前教育发展部(机关西部办公中心2号楼1021室)。
请各单位对相关推荐人员证明材料认真把关,如出现弄虚作假情况,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区局将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区市相关项目名额择优推荐。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推荐流程。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推荐流程、严把推荐对象质量关,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确保推选出来的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资格,并缩减该学校参加下一届推荐工作的名额。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突出工作实绩,做好城乡统筹。要加强对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的考量,向长期在班主任和德育工作一线工作者倾斜,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倾斜。参照学段比例、城乡比例进行名额分配。
(三)做好典型宣传,扩大影响力。要以此次推荐工作为契机,树立一批深受学生喜爱,对班集体建设、学校德育体系建设、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作用的德育工作典型。按照“每选树一个典型,必进行宣传”的原则,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持续放大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未尽事宜,请与相关科部室联系。
普通中小学联系人:吕萍 联系电话:13723993265
幼儿园联系人:田凯璇 联系电话:86988779
附件:1.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2.优秀班主任申报信息表
3.优秀德育工作者申报信息表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