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黄岛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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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两优一先”先进典型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党组织: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区委教育工委拟在“七·一”前,在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含镇街幼儿园)、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共表彰优秀共产党员2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各单位党组织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差额推荐,不足1名的按照1名推荐。
(一)优秀共产党员。按照本单位党员总数1.50%比例推荐。(例:单位党员数67×1.50%=1.005,推荐2人)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区委教育工委直属一级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限报1人。2022年或2023年五星级党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优先。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区委教育工委直属一级党组织申报。2022年或2023年市或区五星级党组织所在的一级党组织优先。
二、推荐条件
突出政治标准,突出实干实绩,突出重大贡献,突出本单位的群众威信。优秀个人从本单位正式党员中推荐。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清正廉洁,师德高尚,业绩突出,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积极担当作为,勇于奋力争先,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工委区委及区委教育工委要求,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特别是在本单位党建工作、教育教学工作、推动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方面打头阵、当先锋,表现优秀的。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从事党务工作或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满3年(截至2024年6月30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党员队伍体系化建设,勇于担当、务实肯干、实绩突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过硬,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打头阵、当先锋,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区、体育强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凝聚强大先锋力量;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推荐要求
推荐对象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兼顾到公办、民办,机关、基层,城区、农村等领域。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要向基层和教育教学工作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向从事党建工作的党务工作者倾斜;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要涵盖各学段党组织中的先进集体。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一般应获评市或区2022或2023年度五星级基层党组织。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近三年曾被表彰为全国、山东省、青岛市、青岛西海岸新区、区委教育工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一般不再纳入推荐范围。
四、推荐程序
表彰工作按照推荐、审核公示、决定的程序进行。推荐人选2023年以来无违纪违法问题;先进基层党组织,要确保党组织领导班子各成员在当前任期内无违纪违法问题;凡存在各级各部门规定的影响评选表彰情形的,均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一)推荐(5月31日前)。各单位党组织根据推荐数量、条件和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经过单位党员大会推选、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3天。公示照片、推荐表、推荐汇总表(优秀共产党员汇总表要排序)、一览表等(附件1-8)电子版,经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打包压缩,于5月31日中午12:00前通过即时通发至局机关党委。党组织对推荐人选的政治审查报告(附件9),加盖党组织印章,扫描后一并发至机关党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公示(6月5日前)。机关党委将组织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征求相关科部室意见,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决定(6月中旬)。机关党委根据审核、公示情况,提报区委教育工委(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好中选优。评选表彰工作关注度高,各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各项要求,确保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各方面过硬,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二)加强领导,从严把关。各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
(三)发扬民主,严肃纪律。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查实后一律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4.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汇总表
5.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汇总表
6.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汇总表
7.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情况一览表
8.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情况一览表
9.xxx党组织关于推荐xxx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政治审查的报告(模板)
10.材料整理要点
联系人:李健,88180169
中共青岛市黄岛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